國立高雄師範大學教務處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9年10月12日
發文字號:高師教燕字第017號
主旨:公告本校109學年度第一學期弱勢學生學業成績進步獎學金申請事宜。
依據:「國立高雄師範大學弱勢學生輔導機制及外部募款基金作業要點」辦理。
公告事項:
(一)連續二學期(108學年度第一學期及108學年度第二學期),後學期學業成績總平均較前一學期學業成績總平均進步。
(二)此二學期就讀本校,並修習超過最低學分數(含)以上者。
(三)此二學期操行成績均在80分以上。
(四)每學期於公告時程內提出前學期接受所屬導師或輔導老師或系所主管學習輔導至少2次之紀錄。
- 申請方式:檢附申請表、成績單正本、存摺影印本黏貼用紙,送交教務處和平教務組或燕巢教務組。
- 申請時間:109年10月12日至11月13日。
- 評選辦法如下:
- 由教務處依弱勢學生申請人數進步分數多寡,以當年度計畫核定金額依序給獎。
- 如進步分數相同時,再依據申請之兩學期平均成績由高至低排序。
- 副本抄送教務處(和平教務組、燕巢教務組)。
中華民國109年10月12日
........以上資訊如有任何疑問請洽燕巢教務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