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單位: 教務處和平教務組 公告時間: 2024/11/11 ~ 2024/11/29
分類: 行政資訊 點閱率: 279
主題: 學生期中線上申請停修事宜

有關學生期中停修線上申請相關事宜,業於113年10月30日高師大教和字第1131009628號函諒達,並公告及傳送電子郵件在案,請依說明配合辦理。

 

主旨:有關本校「學生選課應行注意事項」修改停修申請時程與線上申請停修事宜,請查照並轉知所屬師生配合辦理。

說明:

一、「學生選課應行注意事項」法規修訂行政程序業經本校113年4月24日112學年度第2學期第1次教務會議通過,自發布日施行。並於113年5月20日高大教和字第1131004402號公告在案。

二、修訂重點:將「學生選課應行注意事項」之「棄選」修訂為「停修」,簡化申請流程及縮短申請時程。同時於113學年將申請停修方式由紙本申請改為線上申請。

三、請轉知所屬師生依據本校「學生選課應行注意事項」第13點規定配合辦理:學生已修讀之科目可於期中考試周結束後二周內,經任課教師及系所主管同意簽章後,得申請停修,以1科為限並不予退費。但情況特殊經任課教師、系所主管及教務長同意者,不在此限。停修後之總學分數,仍應符合第2 點、第3點所訂之最低應修學分數。(學士班學生1-3年級16學分、4年級9學分;碩士班、博士班學生1年級6學分為原則、2年級2學分)。

四、申請時程及路徑:

(一)申請時程:學生於期中考試結束後二周內線上申請停修(113年11月18日至29日)。學生申請路徑:進入單一登入平台/課業/學生課中/線上停修申請。

https://sso.nknu.edu.tw/userLogin/login.aspx?cUrl=/default.aspx

(二)任課教師操作路徑:進入單一登入平台/教學/課中/學生停修申請(同時系統會發送電子郵件給任課教師,任課教師亦可逕於電子郵件點選同意或不同意。)

(三)審核端(例如系所主管、教務單位等)操作路徑:進入單一登入平台/行政/行政相關業務/流程簽核清單。

五、檢附本校「學生選課應行注意事項」修正後全文及及線上申請停修操作手冊,包括:學生端、任課教師、審核端等。

........以上資訊如有任何疑問請洽教務處和平教務組

相關連結:
相關附檔: 1131009628發文檔停修1131030.pdf (285898 Kb)
1131108修手冊學生線上停修操作手冊-學生端.pdf (787321 Kb)
學生線上停修申請手冊-授課老師端-20241025.pdf (470007 Kb)
線上停修申請審核端1131028系所主管及教務.pdf (673147 Kb)
附件公告版修正後條文選課1130424.pdf (90461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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