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為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降低感染風險,並讓整體防疫更加完善,學生接種疫苗後,如有不良反應者,得申請「疫苗假」,疫苗假以三天為原則(含接種當日),且於疫苗假期間,不列入出缺席紀錄。
二、超過疫苗接種假期限後,如因不適症狀就醫及休養期間,可依學生請假辦法辦理病、事假等申請。
三、為安全考量,學生請疫苗假期間,建議有家人陪伴及照顧,避免獨處。
四、請假流程如同一般請假,僅在「請假假別」點選〝疫苗假〞再上傳相關證明文件即可送出,證明文件:(COVID-19)疫苗預約接種結果證明單或(COVID-19)疫苗接種紀錄卡….等。
※依教育部110年9月23日臺教技通字第110012號函文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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