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單位:
教務處和平教務組
公告時間:
2026/6/16 ~ 2026/6/30
分類:
行政資訊
點閱率:
79
主題:
修訂本校「學生選課應行注意事項」
主旨:修訂本校「學生選課應行注意事項」,請查照。
說明:
一、旨揭法規修訂程序:業經師資培育與就業輔導處與教務處115年5月27日研商教育學程生修習教育專業課程認抵會議決議,並經本校115年6月10日114學年度第二學期第二次教務會議通過,自發布日施行。
二、依據教育部規定修習教育學程課程規範及參考各校作法,新增本校「學生選課應行注意事項」第9點第4項。
三、檢附本校「學生選課應行注意事項」修正條文對照表及修正後全文。
........以上資訊如有任何疑問請洽教務處和平教務組
相關連結:
相關附檔:
1150610選課應行注意事項發文檔.pdf (172.3486328125 Kb)
1_1150610教務會議選課修正對照表.pdf (152.515625 Kb)
2_附件1150610教務會議選課全文.pdf (112.912109375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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