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依據菸害防制法第15條規定,全面禁止電子煙等類菸品,並嚴格管制符合菸品定義之新型態菸草產品(包含加熱菸),為協助各級機關執行菸害防制業務,制作之「電子煙與加熱菸外觀辨識方式及說明」簡報(如附件)。
........以上資訊如有任何疑問請洽學生事務處衛生保健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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