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年第二梯次「桃園市原住民族學生獎助-清寒獎助金及優秀獎學金及生活津貼」
本要點獎助項目如下:
(一) 清寒獎助金及優秀獎學金。
(二) 生活津貼。
本要點申請人資格如下:
(一) 清寒獎助金及優秀獎學金:設籍本市四個月以上,就讀教育部核准立案之國內公私立國民小學至大專院校原住民族學生。
(二) 生活津貼:設籍本市四個月以上,就讀教育部核准立案之國內公私立大專院校及公私立高中(職)原住民族學生,其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全家人口,每人每月在最低生活費二倍以下。
(三)不含各級學校一年級第一學期學生、 各級學校進修部、推廣進修班、建教班、在職專班、進修補習學校、遠距教學、 學分班、在職進修班、延長修業年限及就讀第三年起之研究所學生。
受理期間及作業方式如下:
(一)清寒獎助金及優秀獎學金、生活津貼:由就讀學校於九月一日至九月三十日受理申請。
(二)本中心紙本收件:113年10月02日
113-1學期桃園市原住民族學生獎助申請注意事項 -
相關問題及申請資料-請至原資中心- 諮詢Leeve 武老師 (分機1259)
........以上資訊如有任何疑問請洽原住民族學生資源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