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單位: 原住民族學生資源中心 公告時間: 2026/1/12 ~ 2026/2/3
分類: 行政資訊 點閱率: 87
主題: 社團法人屏東縣原住民文教協會「114學年度下學期屏東縣原住民清寒優秀學生獎助學金頒贈活動(捐贈單位:林阿姨及葉阿姨)」

社團法人屏東縣原住民文教協會「114學年度下學期屏東縣原住民清寒優秀學生獎助學金頒贈活動(捐贈單位:林阿姨及葉阿姨)」

 

說明:
一、依據本會114學年度「送愛心到原鄉部落原住民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辦理。

二、獎助學金學生申請注意事項:
(一)申請條件:

  1. 設籍於屏東縣境內,值得栽培的原住民學生。

  2. 家境清寒者為優先

  3. 學業成績必須每科都及格

  4. 奮發向上(學生在各方面傑出表現事實,請推薦人於申請表上詳細填寫)。

  5. 本會獎助學金受獎學生須自製感謝卡給贊助單位,感謝卡內容須用心填寫,未能配合者請勿提報

  6. 各單位提報學生名額:1至5名學生(國小至大學),皆須符合申請條件

  7. 申請之大學生需簽立返鄉服務切結書(附件二)

  8. 錄取之大學/專生,需參與本會返鄉服務志工活動。

  9. 114學年度獎助學金金額分別為:

    國小生:3000/人
    國中生:5000/人
    高中生:10000/人
    大專生:20000/人

(二)隨表附件

  1. 申請表附件一上務必附上照片(近期臉部清晰生活照即可)。

  2. 114學年度上學期成績單、114學年度上學期學費繳納證明

  3. 近3個月戶籍謄本正本或戶口名簿影本一份(未符合此項規定將取消資格)。

  4. 在學證明或學生證影本(應屆畢業生則提供畢業證書或入學證書)。

(三)惠請貴單位承辦老師或申請單位推薦人員協助完成。

(四)收件期限:115年02月03日。

(五)頒贈時間地點:另行文告知。

三、推薦單位注意事項
(一)請申請學生或單位承辦人員將申請資料備齊後再寄回本會。
(二)申請資料逾期者或資料繳交不齊者不予受理收件截止以郵戳為憑)。

*善心單位捐助規定,在學校有欠學費或營養午餐費之學生,若獲得此獎助學金審核通過,獎助學金須優先繳付對學校的欠費,剩餘款才讓家長請領。

........以上資訊如有任何疑問請洽原住民族學生資源中心

相關連結:
相關附檔: 來文頁面檔 (1).PDF (1011.681640625 Kb)
實施辦法.pdf (88.9013671875 Kb)
申請表格.pdf (79.5146484375 Kb)
發文機關單位及學校.pdf (145.6591796875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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