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型電動二輪車自113年11月30日起未完成掛牌程序逕上路,將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相關規定,大家家裡如果有微電車應於11/29(五)前完成掛牌事宜唷!
微型電動二輪車掛牌作業規定
應備證件:
(一)國民身分證正本(或軍人身分證或僑民居留證)及印章(個人名義);公司、行號主管機關
核准登記之公文(公司含登記表)或公司、行號主管機關核發之登記證明書及印章(公司
行號名義)。
(二)新領牌照登記書2張。
(三)強制汽車責任保險保險證(辦理時有效期間30日以上)。
(四)來歷證明:出廠證明或海關進口與貨物稅完(免)稅證明書。
(五)統一發票(如有遺失得由原車主以切結方式辦理)。
........以上資訊如有任何疑問請洽學生事務處生活輔導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