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114-115年COVID-19疫苗接種計畫,藉以提升民眾對抗主流病毒株之免疫保護力,防範秋冬疫情,來函內容如下:
一、為因應COVID-19病毒變異,參考世界衛生組織(WHO)、歐盟及美國於本年5月公布2025-2026年COVID-19疫苗抗原組成聲明建議,依據本年6月12日「衛生福利部傳染病防治諮詢會預防接種組(ACIP)」決議,本年秋冬COVID-19疫苗以LP.8.1 COVID-19疫苗為優先選擇,並儲備不同製程之JN.1 COVID-19疫苗以供不適合接種mRNA疫苗者接種。
二、考量國際間COVID-19疫苗接種建議從「普遍接種策略」轉為「風險族群導向策略」,以年長者或具重症高風險.因子者為主要接種建議對象,並依據上述ACIP會議決議調整本年秋冬接種對象以10類對象為主,且延續113年共同接種策略,爰自本年10月1日起提供COVID-19疫苗與流感疫苗同步分2階段開打。
三、本年度COVID-19疫苗接種實施期程及開放接種對象如下:
(一)第一階段(自本年10月1日起):
1、65歲以上長者。
2、55-64歲原住民。
3、安養、長期照顧(服務)等機構之受照顧者及其所屬工作人員。
4、孕婦。
5、滿6個月以上高風險對象,包含符合公費流感疫苗高風險對象條件(高風險慢性病人、BMI≥30者、罕見疾病患者及重大傷病患者),以及結核病、失能(注意力不足及過動症、腦性麻痺、先天性缺陷、發展或學習障礙、脊髓損傷)、精神疾病(情緒障礙、思覺失調症)、失智症患者。
6、醫事及衛生防疫相關人員。
7、幼兒園托育人員、托育機構專業人員及居家托育人員(保母)。
8、6個月內嬰兒之父母。
9、滿6個月以上至未滿6歲幼兒。
(二)第二階段(自本年11月1日起):50-64歲無高風險成人。
四、有關COVID-19疫苗接種相關資訊,請逕至衛福部疾病管制署>傳染病與防疫專題>傳染病介紹>第四類法定傳染病>新冠併發重症>COVID-19疫苗專區查閱或下載運用;或撥免付費防疫專線1922(或0800-001922)洽詢。
........以上資訊如有任何疑問請洽學生事務處衛生保健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