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有關109學年度第1學期起學生證免貼註冊章有關事項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本校為提升行政效率及減少學生奔波往返註冊單位,業於108年11月13日108學年度第3次行政會議通過自109學年度起,學生證免貼註冊章。
二、108學年度(含)前核發之舊版學生證,請於109學年度第1學期完成註冊後(109年9月7日),由各班班代至系辦公室、教務處和平教務組、燕巢教務組等單位領取「自109學年度起免貼註冊章」貼紙,請學生自行貼於學生證背面即可,爾後每學期註冊繳費後無須再黏貼註冊章貼紙。
三、109學年度起入學之新生使用新版學生證,學生證背面不再印製蓋註冊章欄位,無須至教務組加貼「自109學年度起免貼註冊章」貼紙。
四、學生於完成該學期註冊程序(含繳費、學籍資料確認)後,若有在學證明之需求者,申請方式如下:
(一)投幣機自動列印在學證明(預計109學年度起啟用,每份10元)。
(二)至教務組櫃台申請(每份10元)。
(三)持學生證正反面影本併同學生證正本至教務組蓋章(免付費)。
五、為維護學生搭乘高鐵票價優惠權益,本校已行文至高鐵公司通知本校自109學年度起免貼註冊章貼紙事宜,需購置學生票者,請依高鐵公司規定辦理。
六、109學年度第1學期起學生證免貼註冊章宣傳海報(如附件)。
........以上資訊如有任何疑問請洽教務處和平教務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