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徵聘「音樂學」專長之兼任師資一名。
說明:
一、聘任日期:預計自115年8月1日起聘。
二、應徵資格:符合「音樂學」之專長,且具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相關博士學位或具助理教授(含)以上資格者。
★持國外學歷者,應符合教育部公告《境外學位或文憑認定原則》之學位文憑,得依教育部規定審定助理教授(含)以上資格,並請檢附證明。
三、擬開授課程(開設科目視當學期學生需求及符合本校開課規範調整之):
- 大學部:台灣音樂、世界音樂
- 碩士班:浪漫主義音樂研究、二十世紀音樂研究、巴赫研究、協奏曲研究
四、申請者應檢附資料(請務必依序排列裝訂):
(一)履歷表。
(二)學士學歷(含)以上之畢業證書。
(三)歷年學術著作目錄。
(四)曾執行之計畫或榮譽事蹟或服務證明,本項如無可免提供。
(五)教育部所頒之教師證影本,本項如無可免提供。
(六)請依說明三所列大學部與碩士班共六門課程中,自選四門課程撰寫教學綱要,並使用附件表格檔案繕打;除繳交紙本外,另請合併成一個PDF檔,並於截止期限前,以電子郵件寄送至uh@mail.nknu.edu.tw信箱,信件主旨請敘明「應徵高師大音樂系115-1音樂學兼任教師-ooo (應徵者姓名)」,檔案名稱為「應徵高師大音樂系115-1音樂學兼任教師-ooo (應徵者姓名)」,逾期恕不受理。寄後如未收到回覆,請來電詢問。
(七)如有五年內期刊論文或書籍出版,請一併附上(至多三份)。
(八)身分證影本。
★論文以外文書寫者,需附中文摘要。如為國外學歷,其畢業證書和相關經歷證明文件均需經我國駐外單位完成驗證,並附中文譯本。未完成驗證者,本系不予審議。
五、收件期限及方式:
(一)即日起至115年04月20日(一)前寄達本系(恕不接受現場繳交)
(二)應徵資料請以掛號方式寄至(80201)高雄市苓雅區和平一路116號
(三)信封上請註明「應徵音樂系115-1音樂學兼任教師-ooo (應徵者姓名)以及應徵者聯絡電話」。
六、注意事項:
(一)經初審通過者,將以E-MAIL通知複試。
(二)複試日期暫訂於115年05月11日(一)上午10時起舉行。
(三)應徵資料恕不退回。
七、複試內容:
1.試教:30分鐘
試教內容將由說明三所列之大學部與碩士班共六門課程中,由本系指定其中兩門進行試教(每門課程各 15 分鐘)。
指定課程資訊將於複試通知的E-MAIL中載明。
2.面試:10分鐘
八、聯絡單位及電話:音樂學系07-7172930轉3301王助教
........以上資訊如有任何疑問請洽音樂學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