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口試日期:111年11月11日(星期五) 早上9:00~11:50。
2.口試地點:燕巢校區科技大樓五樓電子工程系系辦TC506。
3.複審注意事項:
(1)請攜帶准考證及身份證明文件,於報到時間至電子工程系系辦報到。
(2)考生除有不可抗力之因素並經本系同意外,不可更換口試順序。
(3)面試進行時,請考生勿攜帶任何書面資料、手機、錄音設備等物品應試。
(4)請考生準備電子檔約5分鐘口頭報告(含個人簡介、大學專題研究、未來研究方向與計畫等…)。
(5)因應疫情,請考生務必全程配戴口罩。
........以上資訊如有任何疑問請洽電子工程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