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績優運動選手訓練補助金發給辦法 如附檔
代表臺北市參加該辦法第三條所揭賽會或賽事 獲得前3名,且於該賽會或賽事開賽首日 已連續設籍臺北市1年以上之選手,
得依該辦法申請訓練補助金。
訓練補助金之申請 應由選手本人提出,並得由政府核准立案之各單項運動協會、選手所屬大專院校或 臺北市轄區內學校 協助申請,
且應於賽會末日之次日 起算6個月內 向臺北市政府體育局提出申請,申請逾期限者,不予受理。
115年全國大專校院運動會申請至11月7日止。
訓練補助金之申請方式 全程採線上申請,請至臺北市政府體育局「體育獎補助金申請系統」(網址:https://grant.sports.taipei/),
點選「績優運動選手訓練補助金」申請。
聯絡電話:02-25702330分機6509 方晉翊
電子信箱:u35682@gov.taipei
........以上資訊如有任何疑問請洽體育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