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單位: |
人事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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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時間: |
2017/10/19 ~ 2018/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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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 |
行政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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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閱率: |
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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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
有關記帳士、記帳及報稅代理人之法規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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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定記帳士、記帳及報稅代理人為洗錢防制法第5條第3項第5款之非金融事業或人員、其適用之交易型態及不適用第9條第1項申報規定,業經行政院於中華民國106年10月5日以院臺法字第1060096629號令發布,並自即日生效。
=發布令請見附檔= ........以上資訊如有任何疑問請洽人事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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