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核配宿舍公告後,至7月10日前提出退宿申請者,無需繳納任何費用,自7月11日起至宿舍開宿前,應繳納該學期住宿費十分之一費用。
二、如果要退宿和平校區可寫e-mail到dorm@nknu.edu.tw信箱、燕巢校區寫到ydorm@nknu.edu.tw信箱,主旨寫退110學年住住宿,內
容註明班級、學號、姓名、身分證字號及聯絡電話,收到信後會幫同學辦理並回復。
........以上資訊如有任何疑問請洽學生事務處生活輔導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