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單位: 學生事務處課外活動組 公告時間: 2021/9/14 ~ 2021/9/17
分類: 行政資訊 點閱率: 10086
主題: (緊急公告)110學年度第1學期日間部學生就學貸款相關事宜

▲為因應新型冠狀病毒防疫,改為遠距線上教學
第一階段就貸資料截止收件日: 110年9月17日(五)前(逾期視同放棄申請)
請同學用親送掛號郵寄的方式,如需掛號郵寄請備妥應繳文件(共4樣),請郵寄至:高師大-和平課外活動組(高雄市苓雅區和平一路116號高師大) 陳小姐收,並來電查詢確認(07-7172930轉1252)

【對象:大一各系新生、英語系同學及音樂系同學】「語言實習費、鍵盤維護費」不納入就學貸款之可貸項目,請同學於10/4(一)實體到校上課後,到兩校區課外活動組填單後,至出納組自行繳納現金,始為註冊完成,方可申請在學證明。


106學年度第1學期起增列「電腦及網路通訊使用費」為可貸項目。

「語言實習費、鍵盤維護費」不納入就學貸款之可貸項目,請同學於開學繳交文件至課外活動組後,持單至出納組自行繳納現金,始為註冊完成,方可申請在學證明。

★重要:欲辦理就學貸款的學生,請勿持繳費單至超商或郵局繳現金,只能選擇一種繳費方式。

★重要:本校對保銀行為高雄銀行,並非台灣銀行。

一、銀行對保

  • 對保時間:
  • 第一階段對保(申貸學雜費等相關雜項)(請同學辦理對保後,資料請繳回學校審查):【舊生】110年8月23日起至9月17日止(逾期不得辦理)。【新生】110年9月7日起至9月17日止(逾期不得辦理)
  • 第二階段對保(申貸碩博班學分費及教程學分)110年10月25日起至10月29日止(逾期不得辦理) (請持原撥款通知書至高雄銀行各分行更改正確金額後,再持新的撥款通知書繳回學校備查,貸款手續才算完成)。
  • 對保方式:

(1)請學生收到註冊繳費單後(舊生需自行下載繳費單)至高雄銀行就學貸款網頁線上申請(https://ssl.bok.com.tw/member/),並列印「高雄銀行就學貸款申請/撥款通知書」各聯,備妥對保所需資料,再至高雄銀行所屬各地分行辦理對保手續。

(2)高雄銀行109學年度第1學期起推出線上對保,開啟線上對保說明如下:如同學109-1至各分行銀行申請填寫網路服務申請書後,109-2始可開始線上對保功能;碩博班或需申貸教程學分者,如第一階段對保採用線上對保方式,待第二階段對保時,請自行通知銀行(07-5575595轉11陳小姐)退回線上申貸資料,方可重新更改金額。

  • 貸款項目:
  • 含學雜費、實習費、校內住宿費(不含寒、暑假住宿費)、學生團體保險費及海外研修費等。
  • 若有學雜費減免身分,請先完成學雜費減免申請手續,再辦理就學貸款。
  • 就學貸款可貸金額已含書籍費3,000元,如不需申貸書籍費者,請自行扣除3000元後,為實際貸款金額(切勿看下方欄位的繳費金額申貸)。
  • 另可加貸校外住宿費14,000(已申請校內住宿者或申請低收減免者不可申貸)。
  • 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可加貸生活費四萬及二萬。請於對保前,攜帶鄉(鎮、市、區)公所開立該年「低(中低)收入戶證明書」正本至課外活動組(或郵寄附回郵)查核,始可持本校開具之證明書至銀行對保(請勿直接持低(中低收)證明至銀行對保)。
  • 受傳染病疫情影響學生可加貸生活費(以四萬元上限),請於對保前,將相關佐證資料(如附件)由課外活動組審核通過並核章後,始可持本證明書至銀行對保。
  • 如同學欲放棄學校宿舍住宿,請於申貸前至學校生輔組辦理撤宿註記及修改繳費單金額,並以修正後之金額申請貸款。(分機:和平1236、燕巢6532)
  • 請領「軍公教子女教育補助費」者,請先自行扣除子女教育補助13,600元後再依扣除後金額申請就學貸款。
  • 音樂系同學可申貸「音樂指導費」,研究所學生的音樂指導費會與學分費一起出繳費單,如需申貸者,申貸手續請於第二階段對保時間更改為正確金額。
  • 低收入戶學生若要減免住宿費,請至生輔組申請後才可減免。(請攜帶申請表(生輔組下載)+低收證明)

二、繳交申貸資料如下:

  • 第一階段需繳件資料:截止收件日: 110年9月17日前(逾期不受理)
  • 高銀「撥款通知書」第二聯學校收執聯
  • 3個月內戶籍謄本正本(記事欄不可省略,戶籍不同者,需分別檢附)

     【未婚學生須檢附學生本人及父母】*未滿20歲及滿20歲學生

     【已婚學生須檢附學生本人及配偶】

  • 學雜費繳費單
  • 申貸學生郵局存簿影本(申貸者若無申貸書籍費可免繳)

  (二)  第二階段需繳件資料:截止收件日:110年10月29日止(逾期不得辦理)

(5)      高銀「撥款通知書」第二聯學校收執聯(更改金額後正確版)

(6)      學分費繳費單

*上述資料逾期未繳交者,視同放棄申請。

三、有下列之情形需學生自行提供家庭年收入所得證明:

     1.未貸學雜費,只貸學分費者。

     2.延畢生

    上述情形,因情況特殊,請您於第一階段對保前先來電詢問告知 (07-7172930轉1252陳小姐)

四、經財稅資料中心審查結果後,立即通知B級、C級申貸學生,並於七日內繳交相關證明文件,始可完成申貸。

五、撥款階段:俟銀行核撥款項到校後(校內撥款作業時間需3-4週) (撥款時間約期末)

      (一)申貸學雜費、校內住宿費、學生團體保險費及電腦及網路通訊使用費等金額入學校核銷。

      (二)加貸低(中低)收入戶學生生活費、受疫情影響生活費、書籍費及校外住宿費之金額,即撥入申貸學生之郵局帳戶。

六、承辦人及連絡電話:

    日間部課外活動組:陳小姐。聯絡電話:07-7172930轉1252

    高雄銀行營業部:陳小姐。聯絡電話:07-5575595轉11

    【進修學院欲辦理就學貸款請洽進修學院綜合服務組:聯絡電話:07-7172930轉3623蘇小姐】

........以上資訊如有任何疑問請洽學生事務處課外活動組

相關連結:

列印繳費單

高雄銀行線上申請

相關附檔: (緊急公告)國立高雄師範大學110學年度第1學期學生就學貸款相關事宜1100909.pdf (342273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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