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單位: 人事室 公告時間: 2017/4/12 ~ 2017/10/19
分類: 行政資訊 點閱率: 219
主題: 不得因未具本職不予續聘兼任教師事宜
為保障兼任教師工作權益及學生受教權,請各校不得以未具本職兼任教師指定適用勞基法為由,即不予續聘。

 

教育部為協助大專校院教師聘任之相關政策配套措施及相關說明,請見附檔。

........以上資訊如有任何疑問請洽人事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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