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單位: 總務處環安組 公告時間: 2018/4/12 ~ 2018/8/31
分類: 行政資訊 點閱率: 132
主題: 不可不問的塑膠類200問-食品器具容器包裝衛生安全與標示

1.依據教育部107年4月2日臺教綜(五)字第1070049150號函辦理

2.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依「廢棄物清理法」第21條規定,於95年6月9日公告「免洗餐具限制使用對象、實施方式及實施日期」,公立及私立學校之餐廳與其他餐飲業者,不得提供塑膠類材質免洗餐具(包含杯、碗、盤、碟、餐盒、餐盒內盛裝食物之內盤、筷、湯匙、刀、叉及攪拌棒等),並自95年9月1日起實施,以降低對環境的衝擊。

3.轉知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近期印製旨揭手冊~「不可不問的塑膠類200問-食品器具容器包裝衛生安全與標示」,請撥空參酌,謝謝協助!

........以上資訊如有任何疑問請洽總務處環安組

相關連結:

*資料來源:衛福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https://www.fda.gov.tw/TC/index.aspx

 

相關附檔: 不可不問的塑膠類200問-食品器具容器包裝衛生安全與標示.pdf (12071.2373046875 Kb)
聯絡資訊: (07)717-2930 和平校區 :80201高雄市苓雅區和平一路116號 燕巢校區:82446高雄市燕巢區深中路62號
國立高雄師範大學版權所有, All Right Reserved‧ 管理維護 / 圖書資訊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