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單位: 主計室歲計組 公告時間: 2017/11/22 ~ 2018/11/30
分類: 行政資訊 點閱率: 1253
主題: 本(106)年度將於106年12月31日結束,年度各類經費核銷,敬請依說明事項配合辦理,請查照。

一、為確保年度核銷憑證於106年12月31日前,完成行政程序及收付款事宜,請各單位就本(106)年度之經費動支及核銷案件,把握時效積極辦理,以利本校年度決算之編製。

二、106年度經費核銷案件,敬請於106年12月18日前送至主計室審核並應於106年12月31日前完成結報;106年12月19日以後所發生之核銷案件,建請以專人跑件方式辦理,以免案件遺漏致無法於年度內完成核銷。

三、固定資產預算,保留案件應力求避免,如確因特殊原因,本年度不能完成者,請填寫保留申請相關表件(詳附件1),併檢附已核准之請購單影本暨契約或證明文件影本,申請保留轉入107年度繼續支用,保留案件請於106年12月22日(星期五)前提出申請,並於107年1月5日(星期五)前將核准案送達本室憑以辦理保留等相關事宜。

四、教育部、科技部及其他機關或民間委辦等專案計畫,經費核銷結案方式請依其「計畫執行期限」及規定辦理。

五、會計年度與學年度起訖期間不同,有關自給自足經費部分,如收入係於第一學期一次收足,但第二學期仍需此項財源供以支用者,請填寫「自給自足經費保留申請明細表及彙總表」(詳附件2)申請轉入107年度上半年繼續支用。

六、各單位可自行上網查詢經費結報情形:請進入主計室網頁「網路請購」查詢,由「請購明細」查看請購案是否有傳票編號;如無傳票編號,表示該案件尚未核銷結案,為避免憑證無法於會計年度內核銷,建請專人追蹤憑證流向,並掌握核銷時程。

 

........以上資訊如有任何疑問請洽主計室歲計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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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附檔: MBO設備費或經常費保留申請表.xls (43008 Kb)
函.pdf (897612 Kb)
附件2-自給自足經費保留申請明細表及彙總表.xls (46592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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