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單位: 人事室 公告時間: 2017/4/26 ~ 2017/11/3
分類: 行政資訊 點閱率: 143
主題: 「勞資爭議處理法」第6條、第43條條文修正
民國106年1月18日公布「勞資爭議處理法」第6條、第43條條文修正,經行政院於106年4月21日以院臺勞字第1060011491號令,
定自106年5月1日施行

 

 

=詳細內容請見附檔=

........以上資訊如有任何疑問請洽人事室

相關連結:
相關附檔: C7D05643B1186A11F1CDD7DB55CF361B_1060058042.PDF (60706 Kb)
修正勞資爭議處理法條文.pdf (89563 Kb)
聯絡資訊: (07)717-2930 和平校區 :80201高雄市苓雅區和平一路116號 燕巢校區:82446高雄市燕巢區深中路62號
國立高雄師範大學版權所有, All Right Reserved‧ 管理維護 / 圖書資訊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