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高雄師範大學師資培育與就業輔導處
教學基本能力檢定─板書檢定
檢定說明:
各組檢定為7~10人同時進行,一組檢定時間為十分鐘。
l抽籤後請將籤帶上台,依據籤的內容書寫,需寫詩詞的內容及標點符號,並在詩詞左下方寫上姓名、編號。(附檔有圖片範例及應試學生編號請參閱)
注意事項:
1.請參加學生務必於選定場次準時報到,逾時視同放棄檢定資格。
2.除排定上台板書時間外,應全程參與該場次評審講評及教學,並保持肅靜,不影響他人。
3.請參加學生依師培處唱名上前進行板書。請以正楷體書寫,內容以國字,由上而下,由右至左直立書寫,並請於黑板左下方註明編號及姓名。
4.參加學生每位書寫10分鐘,站上臺即開始計時,9分鐘響第一聲鈴,10分鐘連續響鈴即應停止書寫。
5.90分(含)以上為優等,80分(含)以上為合格。79分(含)以下者為不合格。
........以上資訊如有任何疑問請洽師資培育與就業輔導處課程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