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請申請老師及學生確認可配合下列事項:
(一)因應教育部政策,106-1起「學習型教學助理」改制為「教學獎助生」,申請案經本校甄選委員會通過後,學生應依選課程序選修「教學行政增能實習(教學組)」之選修通識課程。
(二)本課程免收學分費,不計入教師鐘點,不實施教學評量、扣考、預警、缺曠登記,由開課教師及指導老師確保其學習狀態。
(三)本課程大學部以計算一學分為上限,研究所下修,依本校相關規定認定。
(四)教學獎助生期中、期末成績及格者,每學期分「二次」支領獎助學金。
(五)獎助學金大學部每節為120元,研究生(含碩、博士班學生)每節為200元,由各指導老師填寫評量表,具體建議獎助學金發放節數,全學期並以該課程15週之授課時數為上限,單一課程不得超過一萬元。
(六)申請補助課程之授課時段,不宜與獎助生本身上課時段、其他工作或學習時段重疊,若有此情形,請具體說明指導老師於授課時段外的特別規劃。
(七)本學期預算為50萬元,約可補助60餘門課程,甄選委員會之甄選,以能夠持續提供獎助生具體教學實習者為優先(如實驗、工廠、實作、演練屬性之課程),敬請老師斟酌辦理。
(八)甄選結果將於開學前公告。
(九)相關法規及資訊可參考本校首頁「獎助生與兼任助理專區」,網址:http://stu.mail.nknu.edu.tw/
連絡人:教學發展中心陳亭羽助理(分機1901;E-mail: z1@nknu.edu.tw)
........以上資訊如有任何疑問請洽教學發展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