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年度第一梯次桃園市原住民族學生獎助-清寒獎助金及優秀獎學金
申請程序及期限:
申請期限:108年3月1日起至3月31日止。
辦理地點:向就讀學校提出申請。
申請方式:由就讀學校於申請期限受理申請,並初審申請人申請文件及造具學生名冊,於108年4月3日(星期三)前函文至本局(受文者:桃園市政府原住民族行政局)辦理複審。
四、旨案獎助不得與「原住民族委員會獎助大專校院學生實施要點」、「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原住民優秀學生獎學金要點」及同性質補助要點或計畫重複申請。
五、敬請學校承辦單位確實依照附表(應備文件查核單)檢核申請文件資料,以利辦理複審作業進度及後續相關事宜。
六、旨揭要點及附件電子檔請至本局局網最新消息下載(http://ipb.tycg.gov.tw/)。
........以上資訊如有任何疑問請洽學生事務處課外活動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