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高雄師範大學教務處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7年9月18日
發文字號:(107)高師大教和字第045號
主旨:公告本校107學年度第1學期申請學分學程核准名單。
依據:107年9月18日簽陳核定名單及本校「學程設置要點」辦理。
公告事項:
一、經核准修讀學分學程者請於107年9月19日起至9月21日於網路加退選選課期間自行上網選課。
二、大學部一至四年級學生,其所修學程學分併入當學期修習學分數內,不另收費;延畢生應依學則第十四條規定收費、碩博士研究生依所修學分學程收取學分費。
三、學分學程核准名單如附件
-
副本送各院、系、所、教務處(和平教務組、燕巢教務組、進修學院教務組)
中 華 民 國 107 年 9 月 18 日
........以上資訊如有任何疑問請洽教務處和平教務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