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單位: 師資培育與就業輔導處檢定與實習組 公告時間: 2017/5/22 ~ 2017/6/30
分類: 行政資訊 點閱率: 257
主題: 106年度教師資格檢定考試及格者教師證書領取公告!

教師證書領取方式如下:

1.親自領取:106年5月22日(一)下午2:00起,可至本校和平校區行政大樓7樓教育實習組辦公室領取。

 (領取時間:上午8:00~12:00,下午1:30~17:30)

2.附回郵的同學: 合格教師證書將於106年5月22日(一)下午寄出,請自行留意。

 
不能親自領取的同學,請依下列方式領取:

1.若要委託他人代領,請附上委託書(請見相關檔案)。

2.若家人也不克前來代領,可郵寄「回郵信封」(A4以上大小之信封,貼足37郵票,並於信封上寫明收件人姓名、地址及准考證號碼;若回郵信封內有加入保護證書之物品,請自行斟酌增加郵資,以免影響證書收件的時間。)至本組,即可幫您郵寄。

◎申請加科、加階段登記者,請依下列方式辦理。

1.請至本組網頁(http://140.127.56.51/Default.aspx?Kind=ib)→加科、加類科(階段)→加科、加段申請表→下載申請表。

2.請將申請表填妥並附上需檢附之資料,親自或郵寄至本組申請。

........以上資訊如有任何疑問請洽師資培育與就業輔導處檢定與實習組

相關連結:
相關附檔: 委託書(合格教師證).doc (24.5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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