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組超過六個月拾獲物一批,請遺失物品者至生輔組檢視洽領
公告期間為3月1日至3月31日為期一個月,超過一個月未有人認領該批物品,本組將依本校遺失物處理要點處理此批物品
........以上資訊如有任何疑問請洽學生事務處生活輔導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