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高雄師範大學教務處 公告
發文日期:107年1月8日
發文字號:(107)教燕字第001號
主旨:公告本校107學年度各學系轉系標準暨轉系申請事宜。
依據:本校「學生轉系申請審查要點」辦理。
公告事項:
一、申辦日期:自107年2月22日至107年3月8日止,請依規定時間內申請,逾期恕不受理。
二、申請表請至和平教務組或燕巢教務組領取(和平教務組網頁內表格下載-學籍相關-轉系申請書-14),申請時各項資料應填寫完竣,經原屬學系系主任簽章後送和平教務組(和平校區學系)或燕巢教務組(燕巢校區學系)彙辦。
三、師資培育生轉入非師資培育學系、並行學系時,即喪失其師資培育生資格。
四、師資培育學系之師資生名額有缺額時方得招收轉系生。
五、公費生如欲轉系,於轉系確定時,須放棄原公費生資格。
六、依教育部函示,陸生申請轉系應在申請時之當學年度核定招收陸生之系組範圍內辦理。
七、各學系轉系標準如附檔。
八、副本抄送各學院、系及教務處和平教務組。
中華民國107年1月8日
........以上資訊如有任何疑問請洽燕巢教務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