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單位: 學生事務處衛生保健組 公告時間: 2017/12/22 ~ 2018/10/1
分類: 行政資訊 點閱率: 1293
主題: 轉知教育部來文,有關學生健康檢查胸部x光異常通報事項

本校依據教育部106年12月6日臺教綜五字第1060173699號函,辦理來文事項(詳如附件),即日起實施。

如有疑異,請逕洽高雄市政府衛生局07-7134000#1338或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

 

學校辦理新生/定期體檢胸部X光檢查,若發現與結核病相關異常者(活動性肺結核有空洞、活動性肺結核無空洞、活動性肺結核肋膜積水、疑似肺結核、X光結果為「其他異常」且診斷結果說明含「肺浸潤」等),通知學生就醫複診或轉介治療,並通知當地衛生主管機關及通報校安系統

 

........以上資訊如有任何疑問請洽學生事務處衛生保健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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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附檔: 教育部106年12月6日臺教綜五字第1060173699號函.pdf (374687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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