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單位: 總務處環安組 公告時間: 2017/4/24 ~ 2017/5/31
分類: 行政資訊 點閱率: 99
主題: 「預告妊娠與分娩後女性及未滿十八歲勞工禁止從事危險性或有害性工作認定標準」

1.依據教育部106年4月19日臺教資(六)字第1060054119號函辦理

2.檢送勞動部「預告妊娠與分娩後女性及未滿十八歲勞工禁止從事危險性或有害性工作認定標準」第二條附表一修正草案總說明及意見表(請參閱附件)

3.本案係依行政程序法規定踐行法規草案預告程序,以廣泛周知各界對於草案內容提供該部相關意見或修正建議。

........以上資訊如有任何疑問請洽總務處環安組

相關連結:

*勞動部: http://www.mol.gov.tw/

*勞動部~勞動法令/最新動態: https://laws.mol.gov.tw/index.aspx

 

相關附檔: 修正意見表.odt (15372 Kb)
修正總說明.pdf (168452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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