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單位: 總務處事務組 公告時間: 2017/6/14 ~ 2017/12/31
分類: 行政資訊 點閱率: 155
主題: 【公告】請汽車依規定停放於停車格內勿佔用身心障礙停車格,違規停放者,將予以鎖車處理。

【公告】請汽車依規定停放於停車格內勿佔用身心障礙停車格,違規停放者,將予以鎖車處理。

一、 因本校汽車違規佔用身心障礙停車格等違規停放現象愈益嚴重,屢遭校內師生拍照投訴,為保障身心障礙者停車權益暨管制本校停車秩序,確保公共利益,請教職員、同學務必將汽車停放於汽車停車格內(不得一台車同時佔用多個停車格、無身心障礙資格者不得佔用身心障礙停車格),以免違規遭鎖車。

二、 本校汽車如有違規停放情形(詳見附檔),將逕予鎖車處理。

依據:本校車輛行駛暨停放校區管理辦法執行。

........以上資訊如有任何疑問請洽總務處事務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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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附檔: 國立高雄師範大學車輛行駛暨停放校區管理辦法10606014.pdf (213757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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