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6學年度弱勢學生助學金,所得級距查核結果,同學可親自至課外活動組或撥分機1256查詢。
2.若對於審查級距有疑義,於106年11月21日前,備妥家庭經濟條件之應計列人口之105年度國稅局所得及財產清單至課外組提出復查(逾期不受理)。
家庭經濟條件之應計列人口:學生本人、學生父母或法定監護人;學生已婚者,加計其配偶。
3.資格不符同學,由課外組另行通知,如要申復查核結果請依上述規定並於期限內辦理。
........以上資訊如有任何疑問請洽學生事務處課外活動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