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單位: 教務處和平教務組 公告時間: 2018/4/24 ~ 2018/5/21
分類: 行政資訊 點閱率: 3064
主題: 公告本校106學年度第2學期學分學程申請相關事宜

國立高雄師範大學教務處 公告

發文日期:107年4月24日

發文字號:(107)教課字第021號

主旨:公告本校106學年度第2學期學分學程申請相關事宜。

依據:本校學分學程設置要點辦理。

公告事項:

一、於本學期第12週第14週提出申請(107年5月7日至5月25日止)

二、學生申請修讀學分學程,應向所屬學系提出申請, 經審查認定其確具修讀學分學程能力者,送請擬修讀學分學程負責單位審查,並經教務處核定後公告。

三、依據學生選課應行注意事項第九條第二項規定:學士班學生修讀學分學程、輔系或雙主修,並依規定修畢應修學分者,其中10學分得列入主修畢業學分,其採計之科目由各學系認定。

四、本校學分學程設置要點暨申請書請逕至教務處和平教務組網頁左邊「學分學程專區」下載參考,申請書請依上揭申請期限填送。

 

中   華   民   國  107  年 04 月 24 日

 

 

........以上資訊如有任何疑問請洽教務處和平教務組

相關連結:

和平教務組網頁連結:http://www.nknu.edu.tw/~gad/nknu.html

國立高雄師範大學學分學程專區頁面連結:http://www.nknu.edu.tw/~gad/ProCourse/

相關附檔: 教務處公告- 1062學分學程修習申請相關事宜.pdf (403000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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