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依據教育部106年3月31日臺教資(六)第1060046150號函辦理
2.經濟部水利署已自本年3月起,陸續於新北市板新、林口、桃園、新竹及高雄地區實施自來水第1階段限水措施,4月5日起將嘉義、臺南地區共同納入第1階段限水實施對象,自來水限水措施包括夜間等離峰及特定時段降低管壓供水,以及停供行政機關轄管噴水池、澆灌、沖洗外牆等非急需或非必要用水。
3.各項節水行動應以「用則當用、省則當省」為原則,並請注意衛生及兼顧防疫需求,以維持正常生活。
........以上資訊如有任何疑問請洽總務處環安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