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單位: 人事室 公告時間: 2017/3/13 ~ 2019/4/1
分類: 行政資訊 點閱率: 505
主題: 106年至108年闔家安康-全國公教員工團體意外保險
要保單位: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員協會
主辦單位: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承辦單位:中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辦理期間:106年4月1日至108年3月31日,期間2年
適用對象:
 1.中央及地方各機關、公私立學校及公營事業機構編制內現職員工(含各機關派駐海外人員、依「聘用人員聘用條例」及「行政院暨所屬
    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進用之約、聘僱人員,不含留職停薪人員,以下同)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並以意外保險職業分類第1至4職
    級人員為範圍。
2.現職員工本人需加保,眷屬始可附加。
3.一經加保後於保單年度內不接受辦理解約退費,亦即若於保單年度中現職人員失去公務人員資格者,則需於保險年度屆滿時才可辦理退
    保,眷屬亦需同時間退保。

 

 

被保險人年齡限制:
1.中央及地方各機關、公私立學校及公營事業機構編制內現職員工及其配偶、父母(含配偶之父母親)投保年齡上限為70歲,可續保至80歲
2.中央及地方各機關、公私立學校及公營事業機構編制內現職員工之子女,投保年齡自出生且健康出院起至30歲且未婚之戶籍登記之子女。
3.於106年3月31日止仍在保原南山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承作之「闔家安康」公教員工團體意外保險者,如於106年5月31日前加保且提供
   同年3月31日在保證明資料,並經中國人壽核保同意者,不受前項投保年齡上限70歲之限制,惟仍僅得投保及續保至80歲。

 

保險費:
1.員工及其配偶:年繳新臺幣(以下同)1,350元
2.員工子女:
   (1)未滿15歲:645元
   (2)已滿15歲:897元
3.父母(含配偶之父母親):1,098元

 

 

給付項目:
1.意外傷害保險(含重大燒燙傷保險、運輸事故身故險險、火災或溺水事故身故保險、航空意外身故保險)
2.傷害醫療保險
3.意外醫療住院保障(住院日額【含骨折未住院】、住院前後一週門診醫療、加護病房費日額、每次住院手術費用)

 

 

辦理方式
請洽中國人壽辦理,點選相關連結
電話:0800-098-889

 

 

--其他應注意的事項,請見附檔--

........以上資訊如有任何疑問請洽人事室

相關連結:
http://www.chinalife.com.tw/wps/portal/chinalife/insurer-service/group-insurer-service/FamilyHealth
相關附檔: f978bd17da83dea47cebf151004a92d8_0034107A00_ATTCH1.pdf (101111 Kb)
保險辦理說明.pdf (1469343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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