搭乘高鐵使用優惠票,請同時出示學生證及在學證明
公告單位: 教務處和平教務組
公告時間: 2021-02-01 ~ 2022-01-31
分類: 行政資訊
點閱率: 2637

各位同學:
台灣高鐵宣布自3月22日起,使用大學生優惠(無優惠免附)乘車時所出示學生證,若為無註冊章或免蓋註冊章者,務必一律出示蓋有就讀學校章戳「在學證明」正本,以備查驗,方能享有優惠。

在學證明: 1.學生證影本核章-無需付費  2.另外開立-每份10元

請先完成當學期(109學年度第2學期)繳費並已入帳.持學生證正反面影本.至兩校區教務組核蓋在學證明-

-申辦處-
1.和平校區教育大樓1樓(24小時服務)
2.燕巢校區致理大樓1樓(24小時服務)
3.兩校區教務組(上班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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