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減輕貸款人就學貸款還款負擔,行政院宣布自107年9月1日起,推動「只繳息不還本」及「放寬緩繳門檻」等措施,全部受惠人數達50萬名以上之正在償還就學貸款之貸款人。
已經開始還款的貸款人,皆可以向承貸銀行申請「只繳息不還本」措施,貸款人可依自身需求及經濟負擔,向承貸銀行申請最長4年之「只繳息期」,「只繳息期」得分次申請,每次至少1年,貸款人可自行選擇只繳息的期限,如1次1年、2年、3年或4年;只繳息期間,貸款人不用償還本金,只要繳交利息,「只繳息期」過後,貸款人再依原定借款期間攤還本息。
推動就學貸款「只繳息不還本」及「放寬緩繳門檻」等協助措施,讓貸款人於畢業後都有4年只繳息而無須還本的喘息期間;而貸款人如為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及每月收入未達3.5萬元者,又可另外申請最多4年的「緩繳期」,「只繳息期」與「緩繳期」可以彈性搭配使用,讓貸款人可以妥善規劃工作及職涯;而在面臨突發經濟負擔時(如撫育幼兒、家庭照顧等),也可向銀行提出申請,有助於穩定生活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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