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為維護學生權益提醒導師、單位主管、學生注意線上請假簽核及
紙本假單簽核期限,於108年1月18日(星期五)前完成簽核,逾期請假系統關閉不受理。
說明:
一、依請假辦法規定:學生修習課業期間,因故不能上課,須至
遲於上課日起七日內(含例假日),辦理請假手續。
二、提醒導師及單位主管,請於108年1月18日(星期五)前完成
線上簽核,逾期系統關閉不受理。
三、提醒學生紙本假單,請於108年1月18日(星期五)前完成簽
核並送至生輔組(和平校區),逾期不受理。
........以上資訊如有任何疑問請洽學生事務處生活輔導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