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校訂於105年7月1日起,依照行政院「推動ODF-CNS15251為政府文件標準
格式實施計畫」規定,對發文附件檔案格式執行控管(詳如教育部函)。如附件
不符檔案格式規定者,將予以退件,俟轉換附件格式後再行發文。
二、為避免7月起實施發文附件格式控管時造成公文延誤,請各公文承辦人瞭解ODF-
CNS15251之檔案格式意涵。
(二)請擇一下載ODF之軟體:
三、發文附件檔案格式:
(一)附件檔案為可編輯者(附件檔案為表格、資料表...等需填入資料、再次編輯之檔
案):如Microsoft Office Word、Excel、PowerPoint...等檔案格式,請
一律改用ODF-CNS15251之文書格式。
(二)附件檔案為非可編輯者(附件檔案為計畫書、法規命令、說明文件...等不須再填
入資料者):請採用PDF之文書格式。
三、為避免因錯誤之轉檔方式,造成各機關間公文交換之附件檔案錯誤,敬請各同仁使
用正確方式進行ODF轉檔:
-
若為Microsoft Office 2007以後之版本,請先另存成Microsoft Office 2003
之檔案。
-
開啟ODF軟體(Open Office 或 Libre Office),使用ODF軟體開啟Microsoft
Office 2003之檔案,確定版面及內容無誤後,另存新檔為ODF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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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檢附本校105年4月14日高師大總文字第1051002595號函。
........以上資訊如有任何疑問請洽總務處文書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