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公告本校115學年度學生申請修讀輔系及雙主修事宜。
依據:本校各學系學生修讀輔系辦法以及各學系學生修讀雙主修辦法。
公告事項:
一、受理日期:115年2月23日至3月13日,逾期不受理。
二、申請路徑:本校單登平台→課業→學生課後→輔系/雙主修申請。
三、各項資料填寫完竣後印出申請書,經原屬學系系主任簽章後送所屬教務組(和平或燕巢)彙辦。
四、修習特殊教育學系輔系者,依師資培育法規定仍未具特殊教育類科師資生資格。
五、陸生申請輔系、雙主修應以教育部核定當學年得招收陸生之學系為限。
六、如有未盡事宜,悉依相關規定辦理。
七、本校修讀輔系辦法、輔系科目學分表及雙主修辦法詳如附件。
........以上資訊如有任何疑問請洽燕巢教務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