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多位同學反映本校和平校區周圍人行道的交通安全問題。
學校和平路大門兩側經常有機車騎士直接在人行道上行駛,對同學與行人造成安全威脅,也影響他人通行權益。
依據高雄市交通局說明:人行道係指「專供行人通行」之騎樓、走廊,及劃設供行人行走之地面道路,與人行天橋及人行地下道。依法駕駛人不得駕駛車輛於人行道上行駛,如違反規定者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5條第1項第6款及裁罰基準規定:汽車駕駛人(含機車),駕車行駛人行道者,可處新台幣600元至1800元的罰鍰。
請務必遵守各項交通法規,以維護大眾<行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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