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本校114學年度暑修加開課程及選課、繳費事宜。
依據:本校「大學部暑假開班授課要點」辦理。
公告事項:
一、114學年度暑修加開設科目如下,課程詳細資訊及收費標準如「國立高雄師範大學114學年度暑修開設課程一覽表(第三次公告)」:
AC109樂團合奏(二):音樂學系二年級必修,1學分(每周授課時數8小時),授課9周(7月6日至9月4日),本課程費用以4節估算。
二、受理報名選課時間:115年7月6日(星期一)當日上午10:30至11:30(逾時不受理)
(一)7月6日上午10:30至11:30統計修課人數,11:40至出納組繳費。
(二)報名地點:教務處和平教務組(和平校區行政大樓4樓)。
三、每班最低開班人數為25人,如修課人數不足25人,但學生願均分25人之學分費者,不在此限。為確認選課人數及繳費金額,請同學務必於7月6日當日所定時間,本校生/他校生,請攜帶已完成之選課申請表、學生證正本及影本、成績單正本乙份(外校生須另繳交原校同意書、本校開課學系及任課教師簽章),至教務處和平教務組辦理申請,統一至出納組繳費後完成選課手續。
四、選修資格:本校學生以符合下列條件同學為限。
(一)必修科目不及格須重修者。
(二)因轉學或轉系需補修下修年級(轉入年級前)之必修科目者。
(三)修習輔系、雙主修(學位)者。
(四)應屆畢業生須重修或補修後,始可畢業者。
五、本校學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請參加暑期班上課。
(一)必修科目尚未選讀者。
(二)暑期前一年內該科目缺課時數達扣考規定者。
(三)在休學期間內。
六、本校暑期班開課,以接受本校學生申請為原則,他校學生申請者必須經其原肄業學校之同意,依校際選課方式辦理。
........以上資訊如有任何疑問請洽教務處和平教務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