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單位: 師資培育與就業輔導處檢定與實習組 公告時間: 2024/6/17 ~ 2024/7/10
分類: 行政資訊 點閱率: 136
主題: 113年教師資格考試暫准報名考生繳交文件注意事項!

一、以暫准報名身分參加今年度教師資格考試之師資生請於11378(星期一)中午1200,將以下資料送達和平校區行政大樓7樓檢定與實習組或燕巢校區致理大樓2樓就業輔導組辦公室。

(1)大學部畢業生:「學士學位證書影本1」及「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證明書影本1」。

(2)研究所畢業生:「碩士/博士學位證書影本1」及「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證明書影本1

(3)研究所尚未畢業者:「學士學位證書影本1」、「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證明書影本1」及「修畢碩博士學位畢業應修學分證明正本1(如附件)

 以上影本皆須「親自簽」並註明「與正本相符」


二、今年度3月份至師就處課程組提交學分認證審查申請之師資生,學分審查通過符合暫准報名者,課程組會協助將「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證明書影本」遞送至本組,同學不用繳交。


三、請各位暫准報名考生注意,有關上述資料缺件名單,將於11379(星期)公告於師就處檢定與實習組網站,缺件補繳期限以公告為主,逾期不予受理。若無法如期送達,今年度(113)教師資格考試視同自始不具應考資格,教師資格考試結果無效。


四、若要郵寄相關資料,請於信封封面註明「暫准報名補件資料」。


五、如有疑問,請洽檢定與實習組。
電話:07-7172930#1460、1452、1455。
信箱:ib@mail.nknu.edu.tw

........以上資訊如有任何疑問請洽師資培育與就業輔導處檢定與實習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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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附檔: 修畢碩博士學位畢業應修學分證明.pdf (80.548828125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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