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以暫准報名身分參加今年度教師資格考試之師資生請於113年7月8日(星期一)中午12:00前,將以下資料送達和平校區行政大樓7樓檢定與實習組或燕巢校區致理大樓2樓就業輔導組辦公室。
(1)大學部畢業生:「學士學位證書影本1份」及「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證明書影本1份」。
(2)研究所畢業生:「碩士/博士學位證書影本1份」及「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證明書影本1份」
(3)研究所尚未畢業者:「學士學位證書影本1份」、「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證明書影本1份」及「修畢碩博士學位畢業應修學分證明正本1份(如附件)」
✽以上影本皆須「親自簽名」並註明「與正本相符」。
二、今年度3月份至師就處課程組提交學分認證審查申請之師資生,學分審查通過符合暫准報名者,課程組會協助將「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證明書影本」遞送至本組,同學不用繳交。
三、請各位暫准報名考生注意,有關上述資料缺件名單,將於113年7月9日(星期二)公告於師就處檢定與實習組網站,缺件補繳期限以公告為主,逾期不予受理。若無法如期送達,今年度(113)教師資格考試視同自始不具應考資格,教師資格考試結果無效。
四、若要郵寄相關資料,請於信封封面註明「暫准報名補件資料」。
五、如有疑問,請洽檢定與實習組。
電話:07-7172930#1460、1452、1455。
信箱:ib@mail.nknu.edu.tw
........以上資訊如有任何疑問請洽師資培育與就業輔導處檢定與實習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