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舍包裹代收作業說明
一、 宿舍僅提供包裹的暫放,各棟舍務員代收包裹僅為服務性質,不負保管及物品清點、破損、保固等責任。
二、 同學寄送包裹至宿舍時,應於3日內詳細填寫宿舍包裹代收登記表,並先行與廠商聯繫送貨時間,以利舍務員代為收受包裹。
三、 若為貴重包裹,建議使用其他安全的取件方式,如:超商取貨、郵局取貨、i郵箱,或與宅配公司聯繫直接收取。
四、 為避免網路包裹詐騙及包裹款項物品爭議,舍務員不代收貨到付款(宅配付款)之包裹,現金袋、冷藏/冷凍商品亦不代收,請購買同學自行與送貨人員約定交貨時間及地點。
五、 貨物因故退貨時,因涉可能消費爭議,舍務員不代為處理,請同學自行聯繫物流收貨時間,自行交貨。
六、 逾期未領(3日內)、未登記代收及違反上述第三、四規定之物品,一律退件,不另行通知。
七、 包裹收件地址:
和平校區:高雄市苓雅區和平一路116號(國立高雄師範大學-樓別,寢室號)。
燕巢校區:高雄市燕巢區深中路66號(國立高雄師範大學-樓別,寢室號)。
範例:高雄市苓雅區和平一路116號(國立高雄師範大學-逸清樓,415室)
八、 請同學與送貨廠商聯繫時,務必註明相關聯繫資訊,收貨人姓名(勿使用網路ID、綽號或偽冒他人)、聯繫電話,以利通知領取。
九、 寒暑假期間欲寄送大型物件到宿舍者,請於登記表註記,並告知舍務員,以利安排存放位置。
十、 和平校區研究生宿舍無舍務員代收包裹,如有需寄送,請與廠商聯繫確認可收包裹時間或請他人代收。
........以上資訊如有任何疑問請洽學生事務處生活輔導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