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單位: 總務處環安組 公告時間: 2025/8/14 ~ 2025/8/21
分類: 行政資訊 點閱率: 6
主題: 「新化學物質登記管理辦法」部分條文修正

1.依教育部114年8月8日臺教資(六)字第1140084511號函辦理

2.修正要點如下:

(一)增訂新化學物質由中央環境保護主管機關核准登錄時,得免依本辦法規定申請核准登記之依據。(修正條文第六條)

(二)配合「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名稱修正為「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修正援引之法律名稱。(修正條文第五條至第七條)

(三)考量現行規定之緩衝期限已過,無規範之必要,爰予刪除。(修正條文第十一條及第十二條)

3.檢附參考資料,請參酌

........以上資訊如有任何疑問請洽總務處環安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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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附檔: 修正說明.pdf (351.8017578125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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