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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學年度第一學期線上申請停修時間及相關事宜(11/18~11/29受理線上申請)
公告單位:
教務處和平教務組
公告時間:
2024-11-07 ~ 2024-11-29
分類:
行政資訊
點閱率:
1030
主旨:本校113學年度第1學期課程停修相關事宜,請查照。
依據:本校學生選課應行注意事項第13點。
公告事項:
一、
申請時間:
113年11月18日(星期一)上午8時起至113年11月29日(星期五)下午5時止
,
逾期不受理。
二、
自
113學年度第1學期起停修改以
線上申請
,不受理紙本申請,
線上申請停修路徑:個人單一登入平台→課業→學生課中→線上停修申請。
三、
注意事項:
(一)
申請停修時間:依行事曆時程期中考試(
11/11-11/15)結束後,二周內(11/18-11/29)受理申請停修,
請同學送出停修申請後,務必自行追縱任課教師及系所主管是否同意申請,以免影響自身權益。
(二)
停修科目學分限制:
1、
依本校學生選課應行注意事項第
13點規定:「學生已修讀之科目可於期中考試週結束後二周內,經任課教師及系所主管同意簽章後,得申請停修,
以
1 科為限
並不予退費。但情況特殊經任課教師、系所主管及教務長同意者,不在此限。停修後之總學分數,仍應符合第 2 點、第 3 點所訂之最低應修學分數。」
2.申請停修後最低總學分數分別如下:
(1)學士班:1~3年級16學分、4年級9學分。
(2)碩士班、博士班:1年級6學分為原則、2年級2學分。
3、
停修之科目於成績單上將註明「停修」紀錄。
(三)
停修完成確認:俟完成停修申請相關流程,可查詢停修申請結果:請點入個人單一登入平台
→課業→學生課後→學期成績查詢。若有疑義請親洽本校教務處 / 師資培育與就業輔導處辦理更正並確認。
相關連結
相關附檔
113學年度第1學期停修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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