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青年發展署修訂「獎勵青年自組團隊參與志工服務行動計畫」
二、申請資格為15-35歲青年至少6人(含)以上組隊、研提12小時(含)以上志願服務方案,依申請類別不同最高可獲
得新臺幣3萬元至10萬元行動金。計畫公告於本署青年志工網站(https://youthvolunteer.yda.gov.tw/),請協助
於相關網站公告訊息,並鼓勵符合資格者踴躍於線上申請提案。
三、另該署設置有12家青年志工中心,提供計畫撰寫提案申請、出隊服務之相關輔導與協助,檢附本署青年志工中心通訊錄1份,歡迎就近與各中心專案人員聯繫。
四、詳如附件公文!
........以上資訊如有任何疑問請洽學生事務處課外活動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