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單位: 總務處環安組 公告時間: 2025/3/11 ~ 2025/3/18
分類: 行政資訊 點閱率: 45
主題: 勞動部「新化學物質登記管理辦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1.依據教育部114年3月10日臺教資(六)字第1140026455號韓版裡

2.本次草案版修正要點如下:

(一)增訂新化學物質經中央環境保護主管機關核准登錄者,得免依本辦法規定申請核准登記之依據。(修正條文第六條)

(二)配合「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名稱修正為「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修正援引之法律名稱。(修正條文第五條、第六條、第七條)

(三)考量現行規定之緩衝期限已過,無規範之必要,爰予刪除。(修正條文第十一條、第十二條)

3.謹附上參考資料,請參酌,謝謝!

4.旨揭修正草案倘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請於期限內內提送勞動部

........以上資訊如有任何疑問請洽總務處環安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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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附檔: 修正草案.pdf (330.7890625 Kb)
意見表.odt (9.0751953125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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