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轉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提供之114年「青少年健康促進服務友善機構」名單1份,請參閱說明及附件。
說明:
一、依健康署網站公告之「青少年健康促進服務友善機構問答集」(如附件),為使國內醫療院所以親善、尊重的態度,提供符合國際健康照護服務品質標準之青少年全方位照護關懷,該署自107年起推動「青少年親善照護機構認證」,並於114年改制為「青少年健康促進服務友善機構」,鼓勵醫療院所提升青少年健康照護品質。
二、旨揭機構可依服務特性自行定義服務對象,且可涵蓋大專校院之學生及其家屬或監護人,由學生視需求,逕洽各機構提供服務,增進健康。
........以上資訊如有任何疑問請洽學生事務處衛生保健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