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單位: 學生事務處生活輔導組 公告時間: 2023/12/7 ~ 2024/2/16
分類: 行政資訊 點閱率: 1316
主題: 公告112學年度寒假期間學生住宿(含研究生)應注意事項。

公告112學年度寒假期間學生住宿(含研究生)應注意事項。

說明:

一.注意事項請詳閱附加檔。

二.特別提醒:「第二學期不住宿同學須於須於113年1月12日(星期五) 下班前向兩校區承辦教官申請,並於1月31日中午12時前搬離宿舍,寢室內請自

    行打掃乾淨,未搬離或未繳回鑰匙及磁卡者,視同續住,需繳交第二學期住宿費。」

三.113年2月9日至113年2月13日為農曆春節假期,請住宿同學返家歡渡春節,不返鄉過年同學需於113年1月19日前向兩校區承辦教官申請並繳交家

   長通知(關懷)書,未申請偷住者,查獲將依校規懲處。(僑外生附同意書免家長簽名)。

........以上資訊如有任何疑問請洽學生事務處生活輔導組

相關連結:
相關附檔: 113家長通知書.doc1218.doc (33 Kb)
公告112學年度寒假期間學生住宿(含研究生)應注意事.pdf (254.3798828125 Kb)
聯絡資訊: (07)717-2930 和平校區 :80201高雄市苓雅區和平一路116號 燕巢校區:82446高雄市燕巢區深中路62號
國立高雄師範大學版權所有, All Right Reserved‧ 管理維護 / 圖書資訊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