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學年度第二學期低收、中低收入戶學生申請學生宿舍住宿費減免,自113年12月16日起至114年1月20日12時止受理申請,逾期恕不受理。
(一)欲申請同學,請持鄉、鎮、市、區公所核發之低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書到兩校區宿舍承辦人處辦理申請,請在上方空白處填寫班級、學號、姓名、居住宿舍樓別及寢室編號。
(二)113學年度第二學期低收弱勢同學申請住宿減免,可獲住宿費用全免、中低收弱勢同學申請住宿減免可獲減免7000元,如有申請,但住宿費尚未扣除者,請暫時還不要繳費,先通知兩校區宿舍承辦人。
........以上資訊如有任何疑問請洽學生事務處生活輔導組